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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纠纷对薄公堂 巡回法庭现场普法
作者:王若海 王亚幸  发布时间:2024-08-26 15:31:0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因为义务帮工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这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往往具有很强的社会价值导向。823日上午,陈仓区法院贾村人民法庭法官干警来到新华村,通过巡回办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参与旁听。

  据悉,村民甲系养猪户,邀请村民乙帮忙买猪,途中因三轮车刹车失灵,连人带车侧翻山沟,导致村民乙受重伤。经治疗,村民乙只能勉强生活自理。甲乙双方因为经济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最终诉至法院。贾村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为妥善处理该纠纷,多次深入新华村走访调查案件情况,并积极与村干部沟通,最终决定进行巡回审理,利用这起群众生活中常见的案件开展普法宣传,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该案在庭审中,法官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讲解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也为后续调解工作做好了铺垫。庭审结束后,法官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后,又与村干部及旁听群众进行座谈听取建议。参与旁听的群众踊跃发言,向法官讲述有关情况,并以自身的见解为出发点,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最后,原告经慎重考虑后决定申请鉴定,要求赔偿数额等具体诉求发生较大变化,本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邻里帮工互助本是善举,却因矛盾纠纷对簿公堂。贾村人民法庭此次巡回开庭审理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对涉及邻里关系、农事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讲,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知法、守法、敬法,促进了司法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曹艺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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