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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法院:高效调解化纠纷 督促履行见实效
作者:张晓妮 王静  发布时间:2024-01-22 14:11:41 打印 字号: | |

 

1月19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速裁审判庭高效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及时跟进督促被告履行了6万元的还款义务,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案被告2021年向原告借款6000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推拖不还。2024年1月3日,原告将被告起诉至陈仓法院。当天,承办法官采用打电话、微信质证等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查清了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办案法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促使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但因被告远在云南打工,无法到庭签署调解笔录,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法官运用云上法庭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正式的调解协议。根据双方协议,被告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还清借款60000元。

  案件调解完成后,办案法官依然高度关注调解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发现到了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被告仍未主动还款。法官及时打电话督促被告,告知其若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将对其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1月19日上午,被告筹措款项到位,并委托其妻子将全部借款归还给原告。拿到钱的原告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六万元借款终于要回来了,没想到陈仓法院法官的办案效率这么高,不足半月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该案从原告立案到调解、直到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共计用时17天,切实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和践行便民、利民工作措施的良好成效,获得了当事人的衷心赞誉。在今后的工作中,陈仓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坚持落实执行前督促机制,在案件审结后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真正使胜诉当事人尽快实现合法权益,实现从源头上减少执行立案“进口”,卓有成效减轻群众诉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曹艺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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