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陈仓区人民法院在麟游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广州某公司与被告麟游县某超市、麟游县某商店等19家商超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军;陈仓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广玉等随案到麟游县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庭审前,办案法官团队在麟游法院对当事人进行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及以案释法活动,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当事人提出的疑问:“我就买了一块香皂、一瓶洗发水,怎么就侵犯商标权了?”“我卖的东西是从别人那进的货,东西又不是我生产的,为什么要起诉我?”“市场监管局已经给我做出处罚了,原告为啥还要让我赔偿?”案件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进行了解答,告诉当事人知识产权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听完之后,对院长及法官说“法院能来我们家门口开庭,说明对我们的事情很重视,我们之前还对案子有很大的意见,通过刚才法官及领导的讲解,我们知道原告为什么起诉我们了,原来知识产权就在我们身边,以后一定做一个合法合规的经营者,明天不管怎样,我们一定按时来开庭。”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两级法院领导认真分析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大幅增加的成因:一方面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另一方面是侵权主体知识产权概念不清,第三侵权主体对如何避免侵权渠道不清。同时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通过知产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创新;二要通过巡回审判在全市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三要在审判过程中要全方位贯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将全省“三个年”活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落实、走深,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