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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稳企业发展 公正司法护营商环境
作者:薛晓琴 吴敏  发布时间:2023-05-31 08:56:20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感谢民二庭的法官公正办案,保护了我们这些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5月19日,某汽车公司企业代表来到陈仓区人民法院,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将一面写着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手中。
   据了解,某汽车公司作为外地来陈仓投资企业,与宝鸡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及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诉至陈仓区法院。该院民二庭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宝鸡某公司已将案涉土地使用权在某银行抵押贷款,而该银行又在其他法院起诉要求宝鸡某公司归还借款,并行使抵押权。各方之间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办案法官深入研究案情后认为,个案的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应当从大局出发、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化解矛盾。为了不影响双方企业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办案法官多次进园区、进企业,积极和双方进行沟通调解,但因双方各持己见,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民二庭将两案合并审理,考虑到汽车公司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土地进行经营及双方之间的项目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双方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虽该两份判决生效,但因该宗土地设置有抵押权,需要消除抵押才能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且双方互不信任,均害怕自己先履行了义务而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基于上述情况,办案法官并未一判了之,一方面督促双方自觉履行,另一方面积极与执行法官及案涉土地查封法院进行沟通,将该汽车公司自觉履行的违约金及部分转让金直接打到案涉土地查封法院,用上述资金归还宝鸡某公司在抵押权人某银行处的借款,解除了某银行及土地查封法院在案涉土地的抵押和查封。随后,原、被告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了土地变更登记的手续,案涉土地顺利过户到汽车公司名下,而宝鸡某公司不但归还了银行借款,还拿到了剩余的资产转让金。最终,原、被告双方之间、宝鸡某公司与银行之间的纠纷全部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该案的公正审理及判决后督促帮助当事人自觉履行,是陈仓法院聚焦全省“三个年”活动,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今年来,陈仓法院根据营商环境突破年的总体要求,对涉企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利用信息化手段、“线上+线下”办案模式,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坚定不移向调解要效果,向速裁要效率,向精审要质量,把握企业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立足实际解难题、办实事,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曹艺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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