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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法院召开《民法典》实施后首次民事专业法官会议
作者:刘寅君 冯宝华  发布时间:2021-01-08 14:53:3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月7日上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首次民事专业法官会议。

会上,与会法官围绕速裁庭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专题研讨。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20年3月,原告于2020年10月起诉,在同年11月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伤残等级的鉴定意见申请重新鉴定,2021年1月4日,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重新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对于该起案件能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会法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是否具有溯及力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中法律事实的延伸范围、特殊情形等,逐条进行了研究学习。与会法官结合本案各抒己见,畅谈怎样执法办案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后会议就民法典适用问题统一了意见,为今后陈仓法院民事审判中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形成了指引,对民法典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此次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斌林主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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