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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法院召开“虹源公司”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作者:张彦俊 范晓艳  发布时间:2020-07-09 16:50:34 打印 字号: | |



7月8日上午,陈仓法院召开了虹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债务人及管理人代表团队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到会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多达1亿余元。会议由合议庭主持。

2019年7月,重庆XX药业有限公司以虹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陈仓法院申请对虹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19年8月,陈仓法院裁定受理此案,依法组成由副院长张彦俊担任审判长,民二庭副庭长薛晓琴、朱奋强任合议庭成员的专业法官团队审理此案。合议庭严格按照破产程序,经过竞争性遴选,最终指定陕西华凌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担任管理人。

由于该案涉及债权人数众多,债权类型多样,债权数额巨大,各方利益诉求强烈,院党组高度重视。会前,合议庭多次与管理人沟通,密切与法警队、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配合,确保疫情防控、会议安保等保障措施到位。

此次会议共有十项议程。首先由合议庭宣读了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人会议职权等。接着,管理人详细汇报了执行职务阶段性情况、债权申报情况以及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等,并就管理人对破产案件债权审查原则及依据、管理人收取报酬的标准等进行了说明。同时,会议还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会议主席代表债权人进行了发言。最后,各债权人就《关于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的方案》进行审议并通过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下一阶段的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陈仓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工作,确保破产清算程序依法推进,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最大化,为优化陈仓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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