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14年干的活,我们一直要不到钱,没想到不到半年法院就要来了,今年也能安安稳稳过个好年了,法院真的重视我们老百姓的诉求……。” 12月18日,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接待室,老李头等15名农民工难掩喜悦之情,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还要从2014年4月说起,白某、郭某、李某三人雇佣老李头等15人在高速十天24标段工地干活,约定利润平分。工程结算时因白某未将这15人考勤表送项目部,导致15人劳务费无着落。老李头等人多次找三人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老李头等人将三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三人共同给付所欠15人劳务费。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法官敏锐地发现,老李头等人均为赤沙镇、香泉镇、拓石镇的村民,系辖区内较贫困的山区。经调查,发现白某、郭某、李某家除了宅基地上建的住房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白某还下落不明,亲属常年患病,给付能力明显不足。年关将至,如果老李头等15名农民工拿不到工钱,将如何过年。法官多次督促李某、郭某,后商定二人想办法各筹措总劳务费的三分之一。
12月18日李某和郭某将筹措到案款交至法院,并表示剩余案款,给他们半年时间宽展期,如果白某不能给付,他们想办法解决。老李头等15人表示同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顽疾。涉民生案件执行,一直是陈仓法院执行工作关注的重点。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是陈仓法院执行工作不懈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