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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法院入驻宝鸡市“交通巡回法庭”
作者:张叶青  发布时间:2018-11-05 10:46:54 打印 字号: | |
  11月2日上午,宝鸡市首家“交通巡回法庭”在高新大队举行启动仪式。陈仓区法院院长贺宁泊作为共建代表出席了启动仪式,并做了表态发言。

  “交通巡回法庭”由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陈仓区人民法院、高新交警大队共同共建,是从事高新区交通领域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调解审理的专业合议庭。职责范围包括:做好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调解工作;审理交通事故纠纷行政、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案件;审理涉交通事故的刑事、民事案件;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陈仓区人民法院院长贺宁泊在揭牌仪式上强调,在交警部门设立专门的交通巡回法庭,是新形势下推进司法审判专业化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对于整合司法资源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培养专业人才队伍,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对于“交通巡回法庭”今后运行工作,贺院长从办好案件、抓好调解、做好服务、搞好宣传四个方面做了表态发言。他强调,一要办好案件。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理好每一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坚持快办案、办好案,以过硬的队伍素质、过硬的案件质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要抓好调解。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过程中,陈仓法院将与交警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诉调对接,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三要做好服务。对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院将积极主动地向相关部门提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应有作用。四是要搞好宣传。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向辖区群众进行法律释明和咨询、法制讲解和宣传,解答群众在交通事故处理、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增进社会各界对交通巡回法庭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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