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在第二审判法庭召开一起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听证会,经过听证和法官的释法明理,一件长达近十五年的“执行难”案件矛盾得以化解。
1999年2月和10月,宝鸡某丝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实业公司)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宝鸡某分行借款20万和3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丝绸实业公司以其固定资产作抵押担保。但借款到期后,丝绸实业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一直未能归还借款,2004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宝鸡某分行将丝绸实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经法院调解后,丝绸实业公司仍无力偿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016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宝鸡某分行依法将这笔借款的所有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公司,随后从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这笔借款的所有权又相继转让了两家公司,最终由宝鸡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得到这笔债权的所有权。2018年6月,宝鸡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了执行主体变更申请,此案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宝鸡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宝鸡某企业管理公司也多次派人前往丝绸实业公司告知债权转让等相关事宜,但丝绸实业公司有明显的对立情绪并哄赶宝鸡某企业管理公司派来的人,丝绸实业公司认为这笔债务可以不还,想“赖”掉这笔帐,从而使双方矛盾升温。2018年10月26日,丝绸实业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认为申请执行人宝鸡某企业管理公司主体不合法,该笔债权转让无效,要求法院撤回执行裁定。
承办法官在审查案情后认为,国有不良资产剥离后,卷入的企业多,企业职工大多有不满情绪,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导致案件执行艰难。由于案中分歧争议巨大且案情复杂,经合议庭审议后决定召开执行异议听证,并通过互联网全程视频直播。听证会中,视频全程直播给丝绸实业公司带来了压力,办案法官在听证中发现了问题的症结在于丝绸实业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该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亏损严重,职工意见很大,另外企业重大事务的决定权由上一级国有企业管理中心拍板决定,所以造成企业法人长久以来采取拖延的办法逃避债权。法官向丝绸实业公司的法人讲明了法律规定,并以真实案例阐明了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和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决心,法官向双方公司提出了和解的具体办法,并要求依法保障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丝绸实业公司终于同意了法官的观点,愿意到执行实施部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经过此次执行听证,双方公司感受到了法律威严和司法权威,也迫使丝绸实业公司从赖帐到愿意配合执行,达到了听证预期的效果,为后期的执行实施奠定了基础。截止发稿前,法院已经依法驳回了丝绸实业公司的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