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对2起3人涉毒犯罪案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宣判。现场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到场旁听,陈仓区职教中心3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接受了警示教育。
公开宣判前,陈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宁泊做了简短讲话,他指出, “6•26国际禁毒日”举行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活动意在彰显了党和政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鲜明立场和坚强决心,给予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同时有效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支持禁毒、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他强调,陈仓法院将会持之以恒地把禁毒、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下去,将责任抗在肩上,坚持与毒品犯罪份子做斗争,为全社会“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生活做出陈仓法院应有的贡献。
宣判会场庄严肃穆,随着法官铿锵有力的声音,毒品犯罪分子的罪行一一被公布。一起案件,被告人袁某某、袁某运输数量较大的毒品海洛因,构成运输毒品罪,其中袁某某为本案主犯,负有主要刑事责任,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袁某系本案从犯,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另一起案件,马某某贩毒一案,其犯罪情节虽轻微,但也属于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公开宣判结束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俊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国际禁毒日”座谈交流会。会上,张彦俊副院长介绍了近年来陈仓区涉毒案件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呼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立足行业领域,加强禁毒宣传力度,共同维护和构建平安陈仓,共同携手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建设平安幸福陈仓。
活动当天,陈仓区职教中心的师生们在陈仓法院政工科副科长张杨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立案大厅、法治文化长廊、当事人接待室、审判法庭、少年法庭、调解室、执行指挥中心等,为师生们现场讲解,答疑解惑,师生们深受教育。他们纷纷表示:“旁听了涉毒案件的宣判,参观了陈仓法院后,对毒品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毒品是危害社会、家庭和个人的东西,从现在开始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同时要当好义务禁毒宣传员,让身边人也要远离毒品。”
据了解,今年以来,陈仓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打涉毒犯罪,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先后在辖区各大广场、社区、禁毒所、学校举办禁毒宣传近10余次,有效惩治和遏制了辖区内毒品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