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全省第二十一次法院工作会议上,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冯笃岐被省高院表彰为2017年度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冯笃岐同志自2012年调入执行二庭工作以来,共办理执行案件700余件,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4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所办案件经审管办评查,均为良好以上,数量和质量一直名列陈仓法院前列。2017年办理案件104件,结案103件,结案率99%。同时,作为执行二庭庭长,全庭人员在冯笃岐同志的带领下,共办理执行案件548件,收案结案数量均为全院最高,所办理的案件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受到了人民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