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上午,宝鸡市陈仓区妇联召开表彰大会,陈仓法院何娜娜同志喜获“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何娜娜同志作为我院女工干部,协助女工委主任积极组织“三八妇女节”等活动,为建设该院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女干警队伍做出了贡献。在立案庭工作期间,她通过与区妇联同志工作上的往来及协作交流,提议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创设了妇女维权工作室,并作为负责人,先后数次联合与区妇联诉前调解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17年,她以审判长的身份,与区、村妇联组织就阳平法庭承办的梁海军诉魏喜丽的离婚纠纷案件开展联合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和好,本案获得双方当事人及两级妇联组织的一致认可。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何娜娜同志能够办好每一起案件,也能不懈坚持理论调研。针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她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总结出了一系列调解理念和办案模式,并经过加工思考,整理成章,数年来发表的调研文章十余篇,多次获得省、市级奖项。2017年她经宝鸡市法学会推荐,加入中国法学会,成为一名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