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宝鸡市陈仓区法院按照全区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刑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议。陈仓区公安分局、高新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看守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刑事案件在审判执行中遇到实际问题进行座谈讨论。
会上,陈仓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彦俊对此次联席会议的主题和目的进行了说明,并阐述了会议研讨问题的相关背景。该院刑事审判庭张亚萍庭长就取保候审被告人判处实刑交付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作了详细汇报,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和措施。
随后,参加联席会议的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发言,重点围绕工作中遇到了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主要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重刑罪犯是否应当被取保候审问题;因患严重疾病,监狱部门不予收监的罪犯,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该罪犯又犯新罪,此类案件是否应当受理的问题;以及处理该类案件所产生的实际社会效果,等等。在热烈的座谈氛围中,参会人员就该类案件从案件发生到公安侦查、检察审查、法院审判、司法监管、看守所收监投牢等各个环节,结合针对自身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此次联席会议达成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上的共识。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保障刑事案件正常起诉、审判、执行,公检法司应当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严格适用取保候审条件;二是对初次犯罪,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后,司法机关应当无条件接收该罪犯,并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应当正常进行起诉、审判,在判决生效后,由人民法院将罪犯执行通知书送交公安办案单位,由该单位送交执行;对于监狱部门拒绝收押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记录在案,由检察机关监督、各方协调,配合案件处理,同时应将该案处理情况向各自的上级单位汇报。
此次刑事案件联席会议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深入细致的研讨交流,达成了共识,促进了互相监督和配合,必将能够推动政法各部门增强合作,形成打击刑事犯罪的合力,深入推进平安陈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