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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改幸 继续前行
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作者:孙涛  发布时间:2017-10-30 14:41:13 打印 字号: | |
  刘改幸不幸去世是在2016年9月26日。那天上午他还在忙碌着执行局长的工作,下午1时40分,就在他步行赶回单位途中,再次突发心肌梗死,经医院抢救无效,永远闭上了眼睛。

  我听闻刘改幸的噩耗和感人事迹,是来自“法治论坛”微信群里的一篇报道。定睛一看,“陕西”、“十八年执行”、“执行局长”、“倒在工作岗位上”这几个关键字眼却一下子戳疼了我的心。一口气看完关于刘改幸的报道,我已经泪流满面。转身关上办公室的门,我陷入了沉思。

  之后我的言语变少了许多,努力做着自己该做的一切。关于刘改幸的报道随后就有很多,每每只是看到题目便不忍再往下看。几次坐在电脑前,想写点对刘改幸事迹的感悟,都未能成篇。我明白,任何文字都无法展现一个平凡英雄的真正伟大,任何描述都无法表达自己内心对这位可敬可爱同行的敬仰情怀。

  岁月如梭。不知不觉刘改幸已经离开我们快一年了,他“一心为民司法、终生奉献岗位”精神在执行一线干警中被默默传承。作为同在陕西的一名执行法官,同在执行一线奋战十多年的战友,同样作为执行局长的我,是应该说些什么了。那怕文字的表达是如此的浅薄,可我依然想用文字来表达对刘改幸局长的崇敬和悼念。法院执行的路依然如此艰辛,申请执行人依然对我们给予希望,被执行人依然在和我们“捉迷藏”,前去执行的路上依然是风风雨雨,好多个夜晚我依然在召集执行干警们开会。不知道,刘改幸此去一路可好!

  “刘改幸同志从步入法院的那一天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他总是身先士卒,带领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早出晚归,‘5+2’、‘白+黑’成为他的工作常态。”这是对刘改幸一生的简单叙述,简单的如叙家常;然字字句句间却浓缩出他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一个法院人的无私奉献,展现出一个执行局长独有的精神风采。在整个社会高度关注执行难的今天,毋庸置疑执行局长承载着来自方方面面的希望和压力。坚持一如既往,坚持身先士卒,不断加班加点,还必须保持智勇兼备,这些都是一名新时代执行局长必须具备的能力和品格。刘改幸无疑是具备了、且做到了,可他也把自己累倒了、永远倒在了执行工作岗位上。回想起今年三月份,我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吴军强在执行案件途中因车祸被伤,当时差之毫厘就有生命之危,之后他捂着难以痊愈的腰椎来上班,继续战斗在执行一线。面对这样的执行干警,内心的触动无比深刻。我默默在努力,努力改变法院执行的状态,寄希望人民法院的执行事业不再以干警的伤痛和生命为代价。

  “法律是无情的、是冰冷的,但是刘改幸同志使法律有了温度,使生硬的条文变得灵动,他用爱心和责任诠释法律的温暖和真情。”用爱心和责任诠释法律的温暖和真情,这是刘改幸给予司法人的体悟。“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是四百多年前张居正的断言,此断言至今言之凿凿。而能使法之必行者,唯有人。刘改幸就是这样一个能让法之必行的人。他不仅让法律的精神、司法的判断成为法院执行中的真金白银,且在执行过程中注入爱心、注入真情,使得法律灵动而充满温度。这是法律的至高境界,也是司法的至高境界,更是法院执行的至高境界。做到如斯,刘改幸倾注了生命的全部。学习刘改幸,我们只有让司法更加充满力量和爱心,才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

  “从小贫穷的经历让刘改幸深知普通百姓的不易。因此,在进法院之初,他就给自己定下了规矩,一定要管好自己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能,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这是司法人的良心底线,也是必须始终坚守的职业操守。刘改幸始终如一的做到了,也就是他把人做正了。也只有把人做正了,才能有做法官的正气可言。学习刘改幸,我们必须先从学他做人开始。我想,看到法院执行队伍的风清气正,刘局长会在天常笑的。

  “生活中的刘改幸,经常保持健康阳光的正能量。”在这观念倾轧、信息纷飞、判断失灵的时代,要“经常保持健康阳光的正能量”是何其之难。刘改幸给我们树立了典范。正能量不仅来自正邪之间是非的正确判断,更是生发于生命的体悟、生活的抉择、司法的责任。说说容易,做到难;一时做到容易,持之以恒难。学习刘改幸,我们就要坚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

  “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生活没有规律,导致刘改幸同志身患严重胃病。”长期超负荷工作,没有生活规律,这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一线执行干警来说,早已经习以为常。作为执行局长更是承载着超负荷的工作压力,身心俱疲而难以舒缓。刘改幸局长身患严重胃病仍始终以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工作,此种精神感天动地,值得我们学习。然解决执行难的社会成本和现实代价应该有更加科学的分担,而不是一味地压缩在一线执行干警身上。刘改幸局长的精神是可贵的,而给予家人亲友连同我们一线执行干警的伤痛也是巨大的。

  久久不愿触及内心的伤痛,不是不痛,而是痛得刺骨。作为一名在基层法院工作30多年的老法官,我在执行岗位一干就是15年,做了10年执行局长,与刘改幸有着许多共同的经历和职业的体悟。从刘改幸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的能与不能,看到了法院执行人的精神和意志力,也看到了自己的差距。我给自己说,也给干警们说,真正学习刘改幸精神,还是要见之行动。

  学习刘改幸精神,让我们从法院执行的每一个案件、每一次行动开始,踏着前驱者的路继续前进。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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