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暨死刑核准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会上,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亚萍同志受到表彰,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张亚萍同志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司法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把全部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为建设平安陈仓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多年来的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她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把案件质量关,始终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办成一件件铁案、精品案,促进刑事审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和神圣。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当前刑事审判领域的热点问题,也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张亚萍同志以敏锐的政治意识、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超强的专业素养,站在这一改革课题的最前沿,积极探索创新,针对辖区多发犯罪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研究起草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程序指导意见,涉及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毒品等十余种犯罪,使陈仓法院在量刑规范化领域走在省、市法院前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公生廉、廉生威,是张亚萍同志的座右铭。在长期从事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她始终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默默地将公正廉洁牢记心中,践行于司法实践当中。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她坚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养成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社会上和群众中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