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执行警务中队,由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抽调4名司法警察与执行局工作组共建执行团队。成立执行警务中队是陈仓法院党组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为化解执行难题,充实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圆满实现,经过院党组反复酝酿后确定成立的。这也标志着陈仓法院向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据悉,陈仓法院党组积极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结合该院执行工作实际,从今年年初就开始研究摸索执行警务化的实施,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组建员额法官执行团队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执行警务中队的通知》,明确了执行团队和警务中队的职责、管理办法、办案流程及工作制度。每个员额法官执行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和1名书记员组成。
陈仓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按照党组安排,专门抽调4名业务能力强的司法警察加入员额法官执行团队,与执行法官共同开展执行工作,主要配合实施查封、扣押、搜查、拘传、拘留、强制搬迁等强制措施,处置执行突发事件,完成交办的各项执行任务。这种改变传统的新执行模式,将极大地提高执行强制性威慑力,有效地加强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自觉性。
此次执行警务中队的成立,是陈仓法院在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需要,遵循执行工作规律,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创新举措,对增强执行工作强制力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