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某借我们的贷款终于可以还清了,特别感谢法院和法官!你们辛苦了!”7月19日,在一起执行案件成功执结时,申请执行人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这原本是一起已经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2010年10月份,辛某红在宝鸡市陈仓区信用合作社贷款9万元,到期后未及时偿还。2015年11月,区信用联社将借款人辛某红、保证人辛某云、宋某利等人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该案进入到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辛某红经法院督促还款20000元,尚欠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不予偿还,并长期躲避和拒绝执行,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2016年7月,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等方式,查明被执行人辛某云名下有东风牌汽车一辆,遂依法将该车冻结、查封,但由于该车辆一直杳无音讯,该案进入了“终本”程序。
执行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并非意味着案结事了,一旦有新的线索,执行程序会立即重新启动。7月19日,宝鸡市高新区交警大队在执勤期间发现并暂扣了涉案的东风牌汽车,并随即通知了负责办理该案的陈仓区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二庭干警们迅速行动起来,顶着40度烈日酷暑赶赴执行现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对涉案车辆依法进行扣押,为案件成功执结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陈仓区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应法院请求,对正在行驶的被执行人车辆进行现场扣押。该起案件最终能够顺利执结,正是得益于越来越完善、高效的执行联动机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老赖”言而无信将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