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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使真招 “老赖”无奈自履行
作者:冯笃岐 许红星  发布时间:2017-05-19 10:02:59 打印 字号: | |
  • 执行现场一
  • 执行现场二
  2017年5月16日上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之“利剑行动”展开。宝鸡市陈仓区某建材经销部老板李某某因拒不自觉履行,无理取闹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经法院教育,本人自觉配合法院,案件最终全部履行完毕。

  康某某与宝鸡市陈仓区某建材经销部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矛盾比较尖锐。法院判决后,被告宝鸡市陈仓区某建材经销部经营者李某某没有按期履行。申请人康某某依法申请执行,李某某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后,声称自己是受害者,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后一直未履行。法院执行人员经过调查,得知李某某有偿还能力后,利用此次“利剑行动”,以迅雷之速,法院三十余名执行干警突然出现在李某某经销部,开始,李某某及妻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叫嚷哭闹,执行法警迅速将李某某强制带离现场至法院。在法院,李某某仍我行我素,不听执行人员指挥,高声喊闹,法院依法向其当场宣布拘留决定书,这时李某某才慢慢止住自己嚣张气焰,与法院执行人员开始进行沟通。原来,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法院也有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多年找不到,案件没有执行完毕,便一直不满,认为法院对其没有办法,存在侥幸心理,故意拖延不履行,就是看法院执行到底强不强,厉害不厉害,现在自己看走眼了,愿意一次性全部履行。当日下午,李某某全部交清案件执行款29868.89元。后法院对其批评教育后,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李某某的拘留。

  当法院通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时,申请人康某某很惊讶,没想到法院执行效率这么高,立案一月多,第一次通知来法院,案件就全部执行完毕,真没想到。事后,被执行人李某某也对承办法官说了心里话:“虽然今天我在众多相邻面前丢了人,没面子,但是看到法院执行案件迅速,雷厉风行,我心服口服”。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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