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陈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速裁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从立案受理到审理结案仅用半小时,审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此日上午8时许,陈仓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刘某诉被告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立案庭审查,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为12000余元,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立案庭遂立即立案并将案件移送调解速裁室办理。承办法官接到案件,联系到被告某公司,取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及时将小额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等法律书送达给当事人,就小额诉讼程序时行了详细的释明,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9时,在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时,承办法官决定立即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通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1时许,当事人领取到了民事调解书及诉讼退费。
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小额诉讼程序的运用,不仅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而且快捷、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审结也标志着小额诉讼程序在该院实现了从法律规定走向审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