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六起各地法院会同当地纪委查处的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这是全国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的一件大事。通报以“壮士断腕”的气魄呈现了人民法院“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展示了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意志和魄力,其意味可谓深远。
通报的六起典型案件,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行为,且都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发布实施之后。反映出目前在我们的队伍中仍然存在八项规定落实不严、“四风”反弹回潮的问题。这些问题虽发生极个别地区的极个别人身上,其却凸显出问题的另一个侧面。那就是时至今日心存侥幸有之、我行我素者有之、顶风违规有之。如此暗流涌动,可见反腐之路之漫长艰辛。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法院全面部署精心安排认真落实,确实收到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效果,使得公平正义从源头上得以彰显。然,总有那么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人,置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公然或暗中推行“四风”,污染我们的队伍,严重破坏党纪国法。这些人虽属极个别,可其行为之可恶、影响之恶劣不可小视。好在各级人民法院党组及纪检监察部门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了严以执纪,切实防止了“四风”问题的滋生蔓延;对出现的问题也决不护短、决不手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做到了严肃问责。
全体法院干警当以通报中的典型案例为鉴,警示自身,端正行为,严守规定,正本清源,杜绝暗流,共同构建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每一位法院干警都应当是遵法守纪的模范,都应当是法治精神的推动者和传承者,都应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标杆。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时代重责和现实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