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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出成果 群策群力解难案
作者:陈仓法院 赵民权  发布时间:2015-11-16 11:32:37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1月13日上午,陈仓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的案款发放会上,领导案款的二十多位申请执行人喜笑颜开,诚心向执行法官表示致谢。

  强某等二十多位申请执行人原系宝鸡市某有限公司员工,多年供职于该公司各个部门,上至副厂长,下到车间一般工人,为该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了贡献。但由于该公司上层决策失误、盲目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经营出现严重亏损。因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严重,造成昔日的员工与东家对簿公堂。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强某等二十多位职工分别与该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依法仲裁后,该公司并未按期履行仲裁协议,致强某等17人分别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执行该公司拖欠的工资共计13万余元。

  2015年6至7月份,该批案件在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经调查发现,宝鸡市某有限公司是一家机加工企业,主要为石油机械厂等单位加工部分石油勘探、采掘设施的半成品,属机加工行业的最底层,只要上游机构资金周转失灵,该公司必然会出现大量的负债及经营困难。该公司虽在宝鸡市陈仓区开办了工厂,但其主要经营、管理机构却在另一个区。其法定代表人王某,还系该区人大代表。

  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群情激愤,每个人都认为堂堂一个大企业,长期拖欠个人几千元的养家糊口的工资不付,造成他们经济困难,生活无着。而被执行人公司,虽有部分债权及生产设施,但因涉法案件较多,均被其他法院查封、冻结。该批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进退维谷的死胡同。

  为了破解该批案件的执行难题,院执行局领导果断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各办案人手中的17件案件集中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归类,制订了统一的执行措施。指派得力法官,与王某为人大代表的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协调。取得对王某实施强制措施的法律授权。随后,鉴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白天找不到下落的现实情况,执行局领导带队于2015年11月9日开展夜间行动。找到王某,对其规避执行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王某主动提出变卖公司仅有散件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三日后,王某主动将变现后的13万余元送到陈仓法院执行局。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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