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同村近邻,而且一方又是牵线“红娘”,但却为了这桩婚事,两家大打出手,对簿公堂。10月21日上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黄某某(女)与被告魏某某(男)同为陈仓区周原镇某村的村民,平日两家关系相处较好。2014年初,魏某某早已到了结婚年岁,原告黄某某好心给被告魏某某介绍对象,并促成这段姻缘。谁曾想结婚时间不长女方被检查出患有严重疾病,被告魏某某及家人认为原告黄某某对这门婚事有所隐瞒,欺骗了他们,遂对原告耿耿于怀,最终被告魏某某用五万元的代价解除了婚姻。离婚后魏某某家人在向黄某某索要2000元的谢媒钱时,双方言语不和,不欢而散,从此两家结下梁子。2015年7月11日,原告经过被告家门口时,被告又因此事辱骂原告,双方发生争执,被告在原告左脸扇了一巴掌,在其他村民的拉劝下,被告才住手罢休。原告黄某某随后被送至陈仓医院治疗,诊断为: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左耳外伤性耳鸣等症。事后原、被告双方经派出所和村委会调处纠纷时,被告非但不认错致歉,反而提出要原告赔偿其婚事损失的无理要求,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陈仓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原、被告双方虽有积怨,但双方同村居住且以往两家关系不错,法官感到该案宜调不宜判,在庭审中双方却都坚持表示不愿意调解。休庭期间,法官没有放弃调解的一丝希望,运用背靠背亲情调解法,不遗余力地为当事人情感疏导,唤醒双方以往的友谊;运用换位思考调解法,引导双方变换角色去比较、去对照、去理解。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冤家宜解不宜结,主动接受法官的意见。当黄某某当庭拿到2500元赔偿款后,主动向被告魏某某伸出了谅解之手,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