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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第一天
作者:陈仓法院 陈 涛  发布时间:2015-05-04 16:48:20 打印 字号: | |
  •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斌坐阵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指导工作
  • 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张贴常用诉讼文书样式
  • 早9时许第一位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当事人
  5月4日,“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实行登记立案制度。当天一上班,陈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斌带领分管立案工作的张岩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张彦俊副院长、行政庭庭长邓惠歌和立案庭长张政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线指导、协助立案登记工作。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陈仓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及常用诉讼文书样式,并印发了相关的诉讼服务手册,引导群众正当表达自己的诉求。立案大厅现场还有专人告知立案当事人立案程序,让他们少走冤枉路。同时中心还配备了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和老花镜,以方便当事人登记立案。

  据了解,截止发稿前,陈仓法院共现场直接立案登记11件,一次性告知退回补充材料3件,并没有出现预期中的“井喷”现象。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表示,不管今后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多与少,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立案登记制工作,竭尽全力服务好群众,敬请社会各届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指导法院的工作。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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