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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谷文昌 做“四有”法官
作者:陈仓法院 孙涛  发布时间:2015-04-28 10:22:10 打印 字号: | |
  4月7日《人民日报》头版报道了已经离世34年的福建省东山县原县委书记谷文昌的事迹,随之各大网站、论坛、微信大量转载、热评不断,引发了广大网友对“四有”书记谷文昌的深切缅怀,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谷文昌用一生为我们提供了践行“四有”要求的范本,用一生树立起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干部楷模,老百姓尊他为“谷公”,“先祭谷公,后祭祖宗”,成为当地多年的习俗。习近平总书记撰文称赞他“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四有”书记谷文昌同样是我们人民法官学习的楷模。

  学习谷文昌,做到心中有党,始终不移地对党忠诚。无论何时何地,人民法官都要像谷文昌那样,明确定义自己“是党的人”。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司法的政治灵魂,也是人民法官矢志不渝政治本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官的必须努力实现的目标,也与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目标追求一脉相承。做到心中有党,人民法官才有坚定地目标和方向,办案才会有底气。

  学习谷文昌,做到心中有民,始终不移地躬身为民。人民法官要像谷文昌那样,不仅把司法为民牢记于心,而且要时时处处用具体的行动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让人民去感受到司法为民的真实存在。把人民放在心中,正义和良知就会成为法官的胆气,做法官才会有分量。

  学习谷文昌,做到心中有责,始终不移地担当有为。身为人民法官,绝不能碌碌无为的无所作为无所担当,而是要像谷文昌那样勇于担当、为群众百姓的利益敢冲敢闯。人民法官的责任重于泰山,人民法院审理执行的每一个案件都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法官的任何一次任性,都是在搅浑法律正义的源头之水。面对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谁也没有任性率性的资格。只有把人民法官的责任和使命存于心见于行,我们个人的人生才会有作为。

  学习谷文昌,做到心中有戒,坚定不移地干净干事。人民法官时时事事都要心存敬畏,都能像谷文昌那样以党纪国法警醒自律。始终当头悬三尺正义之剑,于己为戒、与人为准、于事为标杆,始终如一地做到清正廉洁拒腐蚀永不沾。只有心中有戒,也才能把握住用权的底线。

  学习谷文昌,践行好“四有”要求,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好人民法官。对于身处依法治国时代大势下的我们是一剂醒心良药,对于身处司法改革漩涡的我们是一针镇定剂。我们每一位人民法官都应当像谷文昌那样,抛却个人私欲,担当时代重责,把自己的命运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紧紧联系在一起。只有这样,我们也才能无愧于时代对我们的选择。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仓法院 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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