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初以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并成功扣划回执行款近40万元,执结案件3件,极大的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和商业银行协助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省高院与全省25家商业银行签署了共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合作协议,共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及全省各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省高院已经建成覆盖22家商业银行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法院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各商业银行的开户及余额,可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经审批后进行提交,查询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自动回复至案件承办人。执行人员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涉银行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目前该系统仅支持涉银行网络查询,尚不支持网上冻结和扣划,如需冻结或扣划,根据查询到的结果到金融机构直接办理。
这样做一是节约了大量办案时间,改变了过去执行人员到各个金融机构逐个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费时费力,把时间经常花在了查询的路上;二是涉案保密性大大提高,“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是通过省高院的平台直接与省级金融机构查控,执行人员在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后,直接办理冻结或扣划,排除了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工作人员在查询时可能给被执行人通风报信的时间,降低了被执行人转移存款的机会,从以上两点来说,“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极大的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目前,该系统刚开始运行,尚有很多细节需进一步完善,对在执行查控时遇到的问题,我们会及时发现总结并向上级法院反映,力争发挥好该系统的作用,大力破解“执行难”, 努力推动我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