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上午,当事人握手言和的一幕又一次上演。执一庭陈安民法官顺利调解一起雇员受害赔偿案,当场履行到位。案件起因是申请人李某因打工致眼伤,向法院申请执行雇主给其赔偿款8万余元。经办案法官查明,被执行人某种牛繁育公司经营状况一般,对判决款项的给付有严重抵制情绪。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执行法官与该公司进行沟通,对案件了结提出多种建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惠的基础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执行款项7万余元,双方均对纠纷的解决感到十分满意。该种牛繁育公司李总握着申请人李某的手说:“雇员受害,雇主承担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应担的责任我们义不容辞,不当之处望海涵啊。”
一起案件的了结,对于法官只是平常工作的一部分,对于当事人却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普通的工作,却有着不平凡的意义,“于无声处听惊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