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在该院开展的“带着微博去执行”活动中,乘法院信息化、公开化的东风,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很快执结了两起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吴某一、吴某二均系周原镇第二村农民。2011年3月二人到史某承包的位于西安丽舍春天三期工地从事安装工作,并约定了工资。后经结算,史某欠吴某一10000元、吴某二12000元。后经二人索要,史某未付,二吴分别将史某起诉至陈仓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均约定2014年5月15日前支付所欠工资。到期后,史某均未自觉履行,二吴分别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史某支付部分款项后,尚欠吴某一4025元、吴某二4150元拒不支付。
2014年8月,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带着微博去执行”活动,案件承办人即将该两起案件纳入活动范围,合并执行。2014年10月16日早晨,在执行局局长孙涛的带领下,案件承办法官与该院执行局部分执行法官及法警数人,一同前往虢镇桥南某工地寻找被执行人史某。同时陈仓区法院对执行情况进行微博直播。在虢镇桥南某工地找到史某后,史某以暂无钱为由拒不执行,但在了解到法院进行微播直播后,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下午2时许,史某即将所欠两案执行款共计8175元悉数交到法院。
二吴收到所欠工资后,开心地笑了。
“带着微博去执行”,通过微博公开了执行过程,曝光了老赖,使老赖无处藏身,促进了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