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相关要求,结合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的“四风”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重点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六难三案”问题和司法改革发展问题,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扎实整改,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提升院领导班子建设水平,确保整改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为建设公正、为民、高效的陈仓法院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从实。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聚焦“四风”和群众期盼抓好专项整治,出实招办实事,抓一项成一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坚持以上率下。对班子对照检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院党组书记带头示范、带头落实,带领党组成员主动认领,主动担责。
3、坚持开门整改。将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做到言行一致,定下的规矩决不突破,作出的承诺一定兑现。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整改措施实不实、管用不管用,结果满意不满意。
4、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六难三案”问题;着眼长远,加快建立行得通、管长远的体制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努力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二、整改内容、分工安排和整改时限
重点抓好5个方面15项整改内容。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院党组决策机制、院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决策前酝酿沟通和征求意见机制等,规范院党组会议事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分析和考核评估制度,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责任领导:张宏斌
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2、充分加强统揽全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明晰院党组议事规则,突出把方向、谋全局,切实发挥其在酝酸讨论重要问题、协调安排重要事项、研究决定重大决策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调动全体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党组成员沟通协调制度,增强党组成员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协调,提高党组决策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责任领导:张宏斌
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3、严格组织生活、组织纪律。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院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的形式、标准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基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谈心活动;院党组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部门责任人至少谈心1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院党组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员评议,接受组织监督。坚持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位党组成员每年给全院法官干警至少讲一次党课。
责任领导:李宝宏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人民法庭
完成时限:长期计划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推行党组成员党风廉政承诺制。党组成员就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内容,要通过全院大会、内外网等形式向全院法官干警、全区人民作出承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干部群众对党组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李宝宏
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5、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完善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制定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院党组及时学习最新理论政策;每月至少组织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专题讨论;每季度集中学习1次中央大政方针、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领导:蔺朝霞
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计划
(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突出重点,抓住根本,针对院领导班子存在的工作飘浮、主动性不强、执行力不强、抓具体工作不严、只讲程序不讲效果、缺乏大局观念等问题,集体研究,具体到事,责任到人,认真整改。
6、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院党组制定年度调研计划,针对制约全院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梳理10个以上专项课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院党组成员每季度到基层调研不少于5天。坚持记写调研日志,每季度对调研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每半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心得,每年至少完成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由7名党组成员牵头,进行专题调研。每年召开1次务虚会,交流专题调研成果。
责任领导:韩斌林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庭室
完成时限:长期计划
7、精简会议文件。修改完善院党组、党组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等各项会议制度,清理和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能不开的会议就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就不发,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实行“合会并会套会”,提高会议实效。
责任领导:蔺朝霞
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8、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发挥审判执行指挥中心、消费者维权法庭和电话立案的积极作用,党组成员分管包抓的立案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化解。加强开展常态化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在执行难问题上有新突破。
责任领导:张岩、孙涛
责任部门:立案庭、执行局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三)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方面。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充分结合基层实际,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着力解决凭主观意志办事、脱离群众搞工作的问题,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
9、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党组每名成员每季度要开展一次走基层、访民生活动,与法官干警深入谈心交心,征求普通干警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完善措施。落实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发挥院党组的领导作用,提高全院法官干警队伍素质、法院改革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政工科
完成时限:长期计划
10、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抓”责任制。院党组成员每半年至少深入“包抓”联系点一次,开展帮扶指导工作。院党组成员每人每年驻村蹲点与群众同吃同住时间不少于3天,联系困难群众不少于3人,结交农民朋友1-2人。
责任领导:韩斌林
责任部门:各人民法庭
完成时限:长期计划
11、深入了解民情诉求。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了解基层情况和群众需要,党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回访当事人,征询意见,查找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院领导及时主动接待来访群众,实现领导接访制度化,创新矛盾化解方式,畅通多种形式的信访渠道,做到司法便民利民。
责任领导:张岩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四)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两个务必”精神,努力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2、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组成员带头厉行节约,带领全院干警树立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思想意识,乐于奉献,积极进取,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为民服务当中、“六区”建设当中。摒弃“庸政、懒政”错误思想观,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党组成员要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带头攻坚克难。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人民法庭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13、勇于改革创新。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坚持开展“五下五进”上门为群众搞好服务,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巡回办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力争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最基层。积极研究解决破解制约法院改革发展重大瓶颈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对策,完善诉调对接、信息化建设等司法新举措施,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人民法庭
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方面。推行硬性措施,打造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三公”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全面建设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14、领导干部带头廉政。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差旅、医疗、工作人员配备等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规范职务消费,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认真梳理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划出“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15、规范公务接待。简化公务接待形式,严格落实廉政灶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费用支出。严禁参加各类商业化庆典活动,坚决制止和取消要求企业及群众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类节庆活动。
责任领导:韩斌林、李宝宏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
院党组要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真抓实做,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落实责任。坚持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院长张宏斌是整改落实方案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是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责任部门要细化整改落实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使整改措施具体化、可操作。对于涉及不同部门、互相交叉的整改落实任务,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任务不落实的、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加强指导。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和时间要求顺利推进。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部门在整改落实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
(三)抓好督查。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制度,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建立台账,对整改落实任务进行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建立整改任务信息反馈和公示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院活动办要定期对各单位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收集、通报和跟踪督办。
(四)强化监督。坚持开门搞活动,邀请群众广泛参与,将整改落实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对整改成效的评判。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本院简报、内外网、微博等媒体及时通报重要事项整改落实的进展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严、整改不力的现象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