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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有了司法绿色通道
——我市首家消费维权巡回法庭扫描
  发布时间:2014-07-04 10:24:59 打印 字号: | |
  宝鸡日报讯 在陈仓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场所二楼,有一间特殊的办公室,室内闪闪的国徽、齐全的桌牌等一应俱全……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是陈仓区消费维权巡回法庭,也是宝鸡市唯一一个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它开通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裁决“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消费者协会调解纠纷达不到双方满意,纠纷双方签订终止调解协议书后,消费者可通过司法程序继续维权。然而打官司得先写诉讼书、找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后,法院立案,这样耗费的人财物力巨大,对消费者来说可能得不偿失。如今消费巡回法庭变“坐堂式服务”为“上门服务”,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纠纷的,由巡回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当即立案,及时审理判决,减轻当事人负担,也实现了快速高效化解消费纠纷。

  近日,一场消费者拔火罐被烧伤的诉前调解在这里进行,经过一个下午的努力,公平公正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拔火罐被烧伤背部烫出“豹纹”

  今年 1月 25日晚,市民李先生和朋友聚会结束后,意犹未尽,于是,大家相约来到陈仓区某足浴店,一边接受拔火罐服务一边畅聊。然而由于当晚顾客较多,工作人员一时忘了时间,未按时取罐,等到李先生感到背部有灼疼感叫来工作人员时,才发现已经拔了将近一个小时,而拔火罐的时间不宜超过 20分钟。 

  当晚,李先生赶往市区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李先生背部形成 12处圆形创面,烧伤创面有小水泡,背部烧伤面积为 5%,远远看去,背上像有“豹纹”,共花费医疗费 2488元。住进医院的李先生苦不堪言,他不仅忍受着身体上的疼痛,而且全家都不得不为此事的赔偿而奔波。

            调解无果 12315启动巡回法庭

  由于李先生一家提出的 2万多元赔偿费,足浴店难以接受,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于是李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工商陈仓分局 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魏巨伟多次调解,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协商,然而双方态度坚决,均不肯让步,调解无果后, 12315工作人员与陈仓区法院联系,启动了消费维权巡回法庭。

  开庭当天下午,陈仓区人民法院法官李伟和一名书记员来到“巡回法庭”,法院工作人员坐在中间,原告、被告分坐两边, 12315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出席。原被告分别陈述完开庭理由后,进入调查程序。

  经陈仓区消费维权巡回法庭调解,浴足店在经营过程中,依法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不受侵害。因其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李先生人身受到伤害,应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经承办法官和当事双方多次沟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浴足店一次性赔偿投诉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多种经济损失共计 5000元整,李先生表示接受。

  虽然赔偿比预期少,然而审判结束后,李先生还是握住 12315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虽然只赔了 5000块钱,但这一板一眼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我认了,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谢谢!”

            省时省钱  巡回法庭效率高

  陈仓区将法庭“搬”到 12315消费者维权中心,建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这在我市还属首次。

  工商陈仓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消费者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消费纠纷多,而部分基层消费者协会缺少强制力和公信力,很多投诉的维权调解得不到有力执行,遇到一方拒不接受调解或者不履行调解结果的情况,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用法律公信力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维权难题,市工商局陈仓分局、陈仓区消费者协会、陈仓区人民法院三家联合对接,在今年 3• 15消费者权益日之前,正式成立了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开通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裁决“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这样一来,既加大了消委会的调解强度与权威,又减缓了法院的审判压力,使疑难消费纠纷得到妥善圆满解决。

  陈仓区 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和宝生介绍:“巡回法庭成立后,消费者可以及时立案审理,不必多次来回奔走,也无须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对于消费者来说,省时省钱又放心。”
责任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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