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对陈仓法院诉讼费预收、结算、退费票据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工作检查。
工作中,区财政局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法院财务人员汇报情况,逐一核对、清查清点票据种类和数量,在确认票据帐实相符后,从财政票据基础管理、日常使用管理、清算核销和年检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该院财政票据的规范使用和严格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悉,陈仓法院一直高度重视财务工作,特别是票据使用和管理工作。首先是指定专人加强管理,健全了票据的领购、发放、保管、销毁等管理程序,及时对使用完的财政票据进行财政核销,做到缴旧领新;其次是对票据专柜存放,按照规定保管票据,对内部票据使用部门领用、退还票据按号逐一登记并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作废票据及时收回,凡是票据要素不全的一经发现迅速督促纠正,做到依法开具、票据内容详实、印章齐全;并且对依法收取的诉讼费实行专户管理、定期上缴,保证了上缴国库款项和已开具的结算票据数额完全相符,做到不截留、不挪用,应缴尽缴。对收费许可证及票据领购证也能及时年检。
陈仓法院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