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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终于兑付的存单
作者:陈仓法院 刘新志  发布时间:2014-05-20 15:44:54 打印 字号: | |
  5月20日,陈仓区法院执行法官执结一件继承纠纷案件,依法将已死亡的存款人闫某名下的存款划拨到法院专用账户,发放给继承人,消除了压在继承人心头近两年的苦恼。

  存款人死亡,其名下的存款在支取时要所有的继承人达成协议,还要办理公证,手续相当麻烦。闫某于2009年4月7日在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市陈仓支行存款6000元,存期一年,并设置了密码;同年9月8日闫某因交通事故死亡。2012年底其妻马某在整理闫某遗物时发现此存单,即持存单到银行支取,被告知要各继承人达成分割协议,且经公证后才能办理支取手续。2013年8月马某以其他三位继承人为被告起诉到陈仓法院,该院经调解确认该存单上的6000元本息归马某及女儿所有。马某持存单再次支取时,又受到银行推诿;只好申请法院执行。2014年5月4日收到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收回存单,制作执行裁定书,依法划拨了该存单上的6000元本息计6920.17元,随即发放给马某及女儿。

  这一案件的及时执行,是陈仓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心系群众利益,为民解忧、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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