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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非诉行政执行 促进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陈仓法院 赵君 梁碧花  发布时间:2014-05-19 16:08:21 打印 字号: | |
  截至5月20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了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等行政机关申请的一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维护了机关的权威,促进了区域经济健康。这也是该院执行局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开的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旨在进一步提高执行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4月初以来,一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局经过近一个月的集中执行,绝大多数案件得到了妥善执行,使这些作为被执行人的违法占地或违法排污企业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并且受到了相应的经济处罚。

  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追求自己经济效益的提高,却忽视了企业也应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发展,个别企业未经土地和环保等行政部门审批或审核就开始生产经营,严重非法占地或违法排污,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给民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特别是一些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既不提出行政复议,又不提出行政诉讼,也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到致行政部门向法院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教育企业、公民知法、懂法和守法,陈仓法院执行局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深入企业和田间地头讲法说理,督促被执行人严格认真执行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执行,大多数被执行企业限期自觉拆除了非法建筑,恢复了土地原状,并缴纳了行政处罚的罚款,其余正在执行中。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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