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的阴雨给外出办案带来了诸多不便,但是涉民生案件必须尽快办理。2014年4月22日,雨后初晴,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赵宝军副局长带领执行二庭法官何振云、王连成一行三人,驱车前往凤县执行案件。
车行近百公里山路,翻山越岭,历经约3个小时,终于到达凤县平木镇,依法执行白雪与杨亚峰健康权纠纷一案。经多方打探,终于爬上山顶,找到被执行人家中,适逢被执行人在家,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了法律文书,并征询当事人对案件的执行意见。起初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抵触情绪很大,经过赵局长耐心细致地释明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才出示了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裁定书。由于出现法定事由,案件暂无法执行。
从杨亚峰家出来,已临近中午。时间紧迫,执行人员不敢耽误,为了赶路赶时间,饥肠辘辘的执行人员在沿路在路边的小店里囫囵吞枣地吃了点东西,在崎岖的山路上又颠簸近三个小时,来到了凤县的唐藏镇。依法执行任书彦与王亚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任书彦与王亚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执行被执行人在唐藏镇人民政府的工程款。经过多方协调,在凤县法院、凤县唐藏镇政府、唐藏信用社等几方的参与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王亚郡在唐藏镇人民政府85482.30元执行款项全额划入了宝鸡市陈仓区法院的执行局账户。经过近3个小时的执行,一件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该案执行完毕后,时间已至下午6点。晚上9点多,陈仓法院执行局一行三人终于赶回虢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