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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查执行异议,严格规范执行行为
作者:陈仓法院 赵君 孙冬冬  发布时间:2014-03-24 16:19:52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2月申请执行人马某、案外人任某分别以书面形式向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院主管执行的领导和执行局领导特别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依法确定了审查异议的合议庭成员。在对两件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期间,办案人员仔细查阅了执行案卷的材料,详尽审查了异议人所提出异议的有关证据,并和异议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谈话。经过认真审查和合议,依法作出了裁决,维护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使该院的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今年初,陈仓法院受理了两件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案件。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依法作出了裁定,科学规范了执行行为,维护了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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