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集中学习,院领导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精神。
据悉,陈仓法院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建立了集中学习制度,从3月11日起到5月10日,每周二、周三晚上七点至九点利用两个小时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为主,同时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优良传统和延安精神以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为确保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取得实效,陈仓法院严格按照白天抓工作,晚上抓学习的总体思路,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使“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及深化“三进三解三促”活动这两个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把“三学两议一强化”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全面开展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