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陈仓区人民法院被宝鸡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组委会办公室授予2013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该院自成立“少年法庭”以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矫正工作,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以“立足审判,适度延伸”为思路,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突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庭前预防和判后跟踪帮教,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同时将维权视野延伸至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等领域,有效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
今后,该院将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提升创建水平,强化工作成效,切实做好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为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