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在宝鸡市陈仓区政法工作会议上,陈仓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干警在院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调判结合原则,依法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庭紧密结合区委部署的“三问三解三促”和上级法院安排的审判“五进”活动,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组织干警下基层、听民声,主动为群众送法律、办实事,实现了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为全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和全区政法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加油给力,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