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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迟到”的判决书
作者:陈仓法院 王若海 许红星  发布时间:2014-02-20 11:57:54 打印 字号: | |
  “谢谢,太及时了,谢谢你们了!”正月初八上班第一天下午,在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贾村法庭办公室里,一位农村妇女手里拿着一份10年前的判决书,向王若海庭长不住地表示道谢。

  这名妇女叫冯某,现年44岁。春节前夕,她起诉丈夫杨某离婚。腊月二十六日,这名妇女来到贾村法庭,声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春节后还要及时回外地工厂打工,否则,工厂老板就会辞退她的,希望办案法官能够尽快结案。王庭长答应一定会让她年后按时回去上班。

  腊月二十八日,王庭长前往被告杨某家送达诉状等诉讼材料时,从杨某现在的妻子口中得知,杨某在十年前就已经向法院起诉与原告冯某离婚了,现在已经再婚。原来的离婚判决书已经找不到了,具体离婚时间自己不知道,杨某本人也不在家。二十九日一大早,案件承办人许红星就和院档案室联系,协助档案室工作人员忙乎了一上午,终于找到了原告冯某的丈夫杨某在2003年2月向法院起诉的案卷。经查证,2003年6月11日,法院因冯某未到庭,已经依法缺席判决杨某与冯某离婚。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午,承办人连续打了五次电话才联系到冯某,告知其下午来法院。下午,冯某刚到办公室,承办人就忙开了,谈话、做笔录、办理撤诉手续,制作、送达民事裁定书,需要退的诉讼费自己垫着也提前给冯某退了,所有手续办完,这才出现了开头感谢的一幕。

  当冯某离开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法庭窗外的雪后景色显得分外美丽。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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