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早晨8点,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队第三次紧急集合,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又一次向执行难发起了冲锋。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在陈仓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涛带领下,一行30余人,前往虢镇、周原镇、千河镇等地开展集中执行,对多起执行难案件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张列堂等两人实施了拘留措施,对未找到的被执行人的家属进行了谈话、了解被执行人情况,向其宣传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在当地张贴了失信被执行人公告。在强大的执行态势之下,被执行人众鑫超市未等法院实施搜查,即当场向法院执行人员自觉交纳了执行款10000余元,使涉及该超市的两起劳动争议案件顺利执结。至此,本次集中执行活动顺利结束。
集中执行活动,不仅执结了一批多年来形成的执行难案件,宣传了执行法律,同时向社会表明了陈仓法院在维护法律尊严上的坚定态度。集中执行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执行的行为,打消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消极态度,巩固了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