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院“冬季集中执行”活动中,陈仓区法院法警大队组织警力积极参与,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局统一执行,执行案件四十余起,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执行措施四人次,执行标的额达30余万元,这是该队积极参与和协助执行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
自2013年11月13日为期九天的“冬季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陈仓法院法警大队在大队长肖豫、教导员张尚元、副大队长陈科宏的带领下,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在不影响准时提押、运行犯罪嫌疑人、庭审值庭和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这一次执行活动。在凌晨和夜间执行中既保证了执行干警的安全,又依照执行指挥的指令,依法对四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拘留措施,对五名被执行人住所进行了搜查,对三名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
在具体执行案件过程中,为充分达到协助执行最佳效果,法警大队制定了和谐执行在前、强制执行在后的执行方案,先通过协助执行人员做法制宣传和调解说服工作,尽量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求调解结案,后针对个别案件的具体情况,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法警的职能作用,保证了这一次“冬季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