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冬季集中执行活动中,我院重拳出击,全体执行干警在执行局局长孙涛带领下,于当日凌晨六时出发,对当天执行的三案实施了强制执行措施。集中执行活动呈现出阶段性成果。
2013年11月15日凌晨6:30,在孙涛局长、李局长的带领下,执行局全体干警30余人赶到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宁王村,执行张晓涛与王万兵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王万兵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孙涛局长当即决定,依法实施搜查措施,经搜查,查得存折两张,信用卡两张。同日上午8:30,在孙涛局长的带领下,执行局全体干警30余人又赶到?溪镇张下塬村,执行陈仓区信用联社与张怀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张怀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张某交清了30000元涉案款。同日上午9:30,执行局全体干警30余人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在孙涛局长、李局长的带领下,赶到钓渭镇高崖村执行案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赵田科依法实施拘留措施。
通过上述工作,法院集中执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