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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法院荣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
作者:陈仓区法院 刘小刚、王静  发布时间:2013-11-13 15:27: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区财政局传来喜讯,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

  10月中旬,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检查组来到陈仓区法院,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组认真听取了该院关于此项工作的情况介绍,详细查看了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内控制度,并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体系、电算化五个方面,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了逐项评议。通过全面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听、看、评”等多种检验手段,检查组认为,陈仓区法院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达到了优秀等次。

  近年来,陈仓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的政策规定,健全了会计机构,配备了专业的会计、出纳人员,结合实际制定了《会计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稽核制度》等十余项管理制度,把规范化要求贯穿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在不断健全规章制度、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的同时,该院还定期组织相关庭室和人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规范化考核标准、考核办法,深入查找和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完善细化了岗位责任制度,促使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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