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上午11时,宝鸡市宏兴源工贸有限公司向陈仓区人民法院送来了写有“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一面锦旗,感谢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帮企业讨回拖欠的加工费,解决了企业发展中的燃眉之急。
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25日,原告宝鸡市宏兴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宝鸡瑞达消失模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由原告分别为被告加工型号为15140-12、15140-21、15140-25汽车离合器壳体毛坯及型号JS125副箱壳体。后经双方核对账务,被告共拖欠原告加工费600余万元,一直未付。为此,原告一纸诉状将宝鸡瑞达消失模有限公司诉至陈仓区法院。
经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不失时机、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情况,掌握被告单位在西安一家国有大型企业有到期债权,虽依法裁定对该债权进行冻结,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耐心向原、被告讲道理、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已履行400余万元,剩余部分也已作了落实。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公正廉洁司法,不但是检验法官品格的试金石,也是法律能否维护正义的关键。在处理该案中,该院办案法官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公正廉洁,真正做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同时,展示了当代法官的风采,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