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被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这是陈仓法院建院以来首次荣获此项荣誉。
近年来陈仓法院党组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老龄委的指导帮助下,坚持把老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健全了老龄工作管理机制,建立了一对一联系帮扶制度,为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施行,陈仓法院党组以此为契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营造了敬老、爱老、关心老龄工作的浓厚氛围。 多年来,每逢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陈仓法院老龄工作领导小组都会上门看望慰问困难、孤寡老人家庭,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和温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关爱老年人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陈仓法院不仅认真抓好自身的老龄工作,同时也积极号召社会各届动员起来,共同关心和爱护老年人,汇聚正能量,传递一份浓浓的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