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编纂《陈仓法院志》的机缘,我们有幸拜访了多位法院离、退休老领导、老干部以及已故老同志的家属。走访的老同志中,张隆是最特别、印象最深刻的一位。
无情岁月催人老。建国初到宝鸡县法院工作生龙活虎的年轻干部,六十多年后的今天,绝大多数已经谢世,张隆是屈指可数的在世者。他1956年6月起就担任副院长,经历法院建院、撤并、恢复、又被砸烂军管全过程,文革前期白生玺院长被抽调参加社教期间,他还曾实际主持审判工作,对法院前期历史应该掌握得相当全面。因此,对于找到他,采集到弥足珍贵的史料,我们充满期待。
然而,寻找他却颇费周折。尽管有多位老同志述说这位老领导的事迹、风范,大家敬佩之情溢于言表,却只是隐约知道这位老领导仍然在世。文革时老领导遭受冲击,调离法院系统,并离开了我区(县),四十多年过去了,大家谁也说不清他的具体情况。我们先后到区委组织部、档案局、劳动人事局、市中院等地查档案、访问,经过多方辗转寻找,终于打听到他就住在宝鸡市轩苑小区。真是同住一城,却如天各一方,不由使人生出许多感慨。
2012年8月12日,我们编志办一行三人终于见到这位老人。老人须发皆白,走路颤颤巍巍,但双目依旧炯炯有神,一口地道的陕北口音,说话干净利索。得知来意后,他笑声爽朗,老两口热情地招呼我们落座、倒茶水,十分地愉悦。我们三个,老、中、青三代人,虽然都未曾与这位老前辈共过事,却因为从事司法工作联系在了一起,同样的使命感使我们感到分外亲切。
简单地问候之后,我们询问了老院长的简历。老院长对自己每一段履历都记得清清楚楚。他是陕北佳县人,生于1930年7月16日,少年时期参加儿童团,曾被日本鬼子抓住,得以机智逃脱。1945年6月在贺龙部队参军,1949年参加扶眉战役后留在当地工作,初到宝鸡县公安局担任中层领导职务,1954年调到宝鸡县法院工作,1956年6月至1958年12月,1962年9月至1968年3月担任县法院副院长。法院军管后调离,1990年从金台区人大副主任岗位离休。
访谈进行得很顺畅。老院长虽然已过耄耋之年,却仍然思维清晰,建国初许多已故老干部的家庭出身、工作情况,离开法院的去向记得清清楚楚,文革前法院案件的起伏,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亦毫不含糊。老院长谈到,建国初土匪案件、反革命破坏等案件没有费多大的事情,但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案件,却费了大工夫,反复了几次才予以根除。这些思想上的问题,要发动群众才能根除。老院长对于社会问题,仍能高瞻远瞩,全面看待、分析。谈话间,我们深深感到,他是一位钟爱司法事业的法官,一位有责任感的法官。
然而,文革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他却没有提及。我们问及,老院长降低语调,淡淡地说:“文革中,我是全县政法机关造反派攻击的三个重点对象之一。”老人喃喃地说:“那时候说你是啥,你就是啥”。接着又说:“吕志明(文革后法院另一位副院长),是个好人,文革时,法院造反派××殴打他。清查三种人的时候,组织调查,他就是说没有打,保住了该同志的公职。” 其实我们知道,文革中他遭罪更甚,他也选择了宽恕。
老院长接着述说:“过去干部管理非常严,政治上严,经济上严,大家都是两袖清风”。我们知道,文革前期,他以副院长身份主持工作,鞠躬尽瘁,对自己要求严,对同志们要求也严,严格以法律办案。潮起之时,他也曾组织法院干警积极适应。1966年9月1日法院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同年11月6日他本人还被推荐作为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出席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另一方面,他对于法院案件办理采取了调济折衷的办法,艰难地平衡着,不走极端。这造成了自己的危局,1967年法院内部造反派夺了权,他受到无情地攻击,揪斗,这是段伤心的往事。文革后期,情势稍缓,法院恢复,组织征求其意见,他选择了永不回法院。
问及手头还保留有法院资料、照片否,他坦言全部烧掉了。包括文革前有关法院资料、照片都烧掉了。如此地决绝倔强,我们感到惊讶。老院长解释道:“我尽力了,但无能为力,因此选择不再进政法机关。我没有考虑个人得失,只是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
我们知道,文革中法院、军管组办理的大量涉政案件,几乎都是错案。但前面法院办理的案件和后面军管组办理的案件,同样都是错案,但错误程度大相径庭。此,对于主事的张隆副院长功也,过也?他的内心是煎熬的。
让老人稍感宽慰的是,竟有一位经他手判处重刑的错案受害人,四十余年后,却不顾年高体弱,辗转打听到他,携子从外地专程赶来谢恩。老院长拿出一本杂志给我们看,这是2012年第一期的《大众文摘》。其中登载了一篇文章,标题是《幸遇法官张隆 文革免遭冤杀》,作者名叫魏锋。这是拜访张隆后,魏锋专门发表的谢恩文章。
魏锋案件我们有资料。他是位文学青年,当初在陕西省委机关工作,因为家庭出身等原因,先下放虢镇机瓦厂劳改,后又被捏构了投敌叛国的严重反革命罪行。其不服被诬,不断抗争,申诉,又被视为不服改造的典型,上下一声吼要判其死刑。他受到极端折磨,生不如死情况下,绝食、自杀未果,当时的愿望就是早点判处死刑早点解脱。该案是1967年,张隆在自己已被揪斗,墙上刷着“打倒张隆”的大幅标语的险恶境况下办理的。他给予魏锋力所能及的关怀、开导,最后判处其九年有期徒刑。该案文革后平反,魏锋重新回到省委工作。
魏锋是不幸的,一生三次坐牢共二十余年,但也有点鸿福,他在张隆判下保全了生命,其后军管组所判类似案件受害人,如王浩不服改造案,就没有这么幸运,直接就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此,在平反后他一直念念不忘。“我没有忘记,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位保留了我生命的法官张隆。我想拜访一下这位恩人。可是,相别已四十多年了,他今在哪里?文革中宝鸡县的公安局长已被迫害致死,而那‘打倒张隆’降临在这位院长身上的灾难,他能够安然度过吗?”,这是魏锋心里的担忧。张隆是他心里的包青天,他认为“像张隆这样的好干部、好党员、好同志、好法官,实为少有。”
辞别这位尊敬的老人,他颤颤巍巍地坚持要送我们到楼下,被我们坚决辞挡。此时,我突然感慨万千,想起明史人物。小和大一样,在我们县级法院这小舞台上,他与成为海瑞的机会擦肩而过,却有点象首辅申时行,费尽心血搞平衡,却最终功败垂成,至憾。但愿以后我们的社会少点折腾,让我们的法官能够坚持严格以法办案和良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