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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法院何娜娜同志被表彰为陈仓区2013年“三八”红旗手
作者:陈仓法院 张亚萍  发布时间:2013-03-11 15:19:55 打印 字号: | |
何娜娜同志获陈仓区“三八红旗手”荣誉
  2013年3月7日,从宝鸡市陈仓区妇女联合会传来喜讯,陈仓法院民一庭何娜娜同志被区妇女联合会表彰为陈仓区2013年“三八”红旗手。会上表彰了全区2013年“三八”红旗集体单位十个,“三八”红旗手20名。何娜娜同志以其热爱学习、踏实工作、真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实际行动而荣列其中,为陈仓法院争得了荣誉。

  近年来,何娜娜同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在丈夫部队服役、自己独自承担家务的情况下,努力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由她发表的四篇调研论文均在市以上法院系统荣获奖项。何娜娜同志坚持良好工作作风,公正司法,廉洁自律,2009年考取西北法律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并在2012年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连续多年超额三倍以上完成办案任务,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在人民群众中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在该院法官干警中,特别是女法官干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来源:陈仓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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