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012年,该院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三问三解”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陈仓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励,不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进取,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推进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进一步提升司法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完成2013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