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陈仓区人民法院对拟任职的10名中层副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考试涉及廉政法规及法官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时间120分钟,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按照该院党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并将考试成绩存于个人廉政档案。考试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任前“考廉”制度使自己认识到学习廉政法规的重要性,通过参加这次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廉洁审判意识,也增强了今后进一步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自2008年以来,陈仓法院就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该院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置程序。凡是干部提拔任用,任前必须“考廉”。任前廉政考试是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体现,对于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