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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学习助业绩 审判监督保公正
审判监督庭庭长邵伟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2-01-16 09:17:42 打印 字号: | |
邵伟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邵伟同志,男,39岁,大学文化,法学学士。2008年1至11月担任陈仓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8年12月至今任审判监督庭庭长兼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不论在什么岗位上,他始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秉公执法,把司法为民理念融入到审判工作之中,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勤修业务,与时俱进

  邵伟同志在工作中常说“合格的法官不是终身的。过去是不进则退,现在是慢进则退,不进将会很快被淘汰,昨天的合格法官今天不一定合格” 。从刑事审判庭调到审判监督庭工作以后,面对新的工作岗位,为提高内在素质和工作能力,他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靠渊博的法学知识、精湛的审判技能、丰富的审判经验和高尚的人格品质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赞誉。2010年12月,代表宝鸡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网上执法技能竞赛”获集体第二名,个人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业务能手称号。

  二、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邵伟同志在审判审判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他审结的149件刑事案件,无一差错瑕疵案件。真正实现了其“绝不错判一个无辜者,绝不漏判一个犯罪分子的初衷”。

  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他大力加强刑事附带民事的调解工作,2008年,共审结各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5件,其中调解结案36件,调解结案率达80%,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被害人因调解结案实际获赔金额126.39万元,呈现了调解多,判决少,服判息诉多,缠诉上访少,判前履行多,强制执行少的良好局面。再审案件时间跨度大,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在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以案件结事了为目标,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法律释明工作,所审结的10件再审案件,有3件调解结案,5件申诉人撤回申诉,案件终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也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三、勤于思考,认真工作,不断开拓工作新思路

  邵伟同志在工作中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不断开拓审判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修订完善了本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责任意识,从源头减少社会矛盾和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制定了《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关于规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秩序的补充规定》,《差错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同时将以上制度及本院的其他审判管理制度编印成《审判管理手册》,要求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二、为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客观准确的评价干警工作业绩,激励干警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邵伟同志主持建立107个法官业绩档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业绩档案体系,2010年11月份,市政法委在区法院召开了业绩档案现场推介会,区法院法官业绩档案建设获得市政法委和市中院的好评。

  四、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

  邵伟同志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勤勉敬业,从不推诿难案、难事,不计较个人得失,深得同事们的信任。同时,他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省高院的“六个不准”和市中院的“四条纪律要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做到了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

  五、谦逊待人,勤奋刻苦,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不论是案件的审理工作还是审判管理工作都需要广泛的协调和大量的沟通。邵伟同志在工作中十分注意尊重、体谅他人,认真接待到办公室来的各方当事人,真正做到了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了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他所审结的案件基本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邵伟同志注重与同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始终以一种谦虚的态度和学习的精神从各方面不断完善自己。

  由于他严以律己,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受到了大家的尊重和当事人的敬重。他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一个法官坚持正义,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薛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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