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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的心得体会
作者:马红梅  发布时间:2011-11-17 09:39:16 打印 字号: | |
  2011年11月11日下午,院党组组织干警收看了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况。“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里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詹红荔,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诺言,用实实在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工作,交上了一份令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宣讲团成员用感人的事例介绍了詹红荔先进事迹,对我感触很深。

  詹红荔同志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共审理500起案件涉及1140多名少年犯案件,这些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顺利升学,真正做到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走出了一条运用司法程序,全方位、多层次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色审判之路。她怀着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社会和谐的坚定追求,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众多失足少年,化解了众多社会矛盾;她走进社区、学校、看守所,凝聚社会力量,创新法制教育模式;她组建的“新生少年志愿者服务队”, 让他们体会付出的荣誉和快乐,无声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她被新生少年们亲切称为“法官妈妈”。 她以一颗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心和爱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作为同龄人和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詹红荔的先进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她爱岗敬业、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学习她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职业精神;学习她法中有爱、法中有情得优秀品格;学习她认真办案、干净做人的道德情操。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立足本职工作,执好法,办好案,为民司法,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好法官。
责任编辑:薛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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